本网讯(通讯员 黄嘉琦)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君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许某君最终向申请执行人许某方支付赔偿款45万元,该案件成功执结。
2017年7月25日,申请执行人许某方在被执行人许某君开设的舞蹈培训班内训练,造成申请执行人许某方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瘫痪在床。申请执行人许某方家境困难,要求被执行人许某君赔偿不成遂诉至乐东法院。经判决,被执行人许某君应赔偿申请执行人许某方793454元。被执行人许某君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庭审改判为:被执行人许某君赔偿申请执行人王某789092.9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许某君仍未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2019年10月8日,申请执行人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案件执行标的额较大,且双方又是亲戚关系,执行局法官马江来多次与被执行人许某君及其家人联系、沟通,并从法理的角度详细释明,力求妥善解决此案。但被执行人许某君依旧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也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情况。乐东法院遂依法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执行人仍旧拒绝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为此,乐东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30000元。同时,考虑到司法救助对于申请执行人只是杯水车薪,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加上被执行人许某君的履行态度又十分恶劣,已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经批准,乐东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君进行司法拘留。在将其带往三亚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途中,被执行人许某君及其家人突然转变态度,当场同意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赔偿。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协商沟通下,申请执行人许某方同意放弃部分执行款339092.9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许某君也将执行款450000元交至法院执行专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据了解,该案的顺利执行,充分体现了司法拘留手段对被执行人的惩戒作用,对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拒绝或虚假报告财产,规避、抗拒执行法律义务,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有力地彰显了司法威严,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牛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