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海口一男子吴某先后五次与朋友“阿明”(另案处理)潜入同一家医院病房内盗窃五部手机,第六次作案时被医院保安当场抓获。
2019年5月12日凌晨4时许,吴某到海口市龙华区海南某医院综合楼六楼伺机作案,发现603房没有反锁,便进入该房趁被害人林某熟睡之际盗走其放在床头柜上的一部白色OPPOR11手机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504元。
2019年5月31日凌晨6时许,吴某再次来到该医院伺机作案,发现608房未反锁,便进入该房趁被害人汤某熟睡之际盗走其放在床头柜上的一部黑色IPhone8Plus手机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425元。
2019年6月6日凌晨4时许,吴某又一次来到该医院伺机作案,发现外科大楼七楼718房未反锁,便进入该房趁被害人符某熟睡之际盗走其放在床头柜上的一部蓝色海信手机后逃离现场。
2019年6月10日凌晨3时许,吴某第四次来到该医院伺机作案,发现内科楼四楼403房未反锁,便进入该房趁被害人龙某熟睡之际盗走其放在床头柜上的一部金色IPhone8Plus手机,作案得手后吴某被龙某发现便仓促逃离现场。经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600元。
时隔半年后,吴某再次作案,2019年10月20日凌晨5时许,吴某第五次来到该医院伺机作案,发现内科楼五楼503房未反锁,便进入该房趁被害人黄某熟睡后盗走其放在床头上的一部银色IPhone6Plus手机。经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300元。
据吴某交代,其将每次盗窃所得的手机拿到忠介路卖给一对摆摊收购手机的夫妇。2019年10月28日凌晨3时许,吴某又一来到该医院内科楼七楼028房准备作案时被该院保安人员当场抓获。
据了解,吴某曾于2003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4年6月刑满释放;2017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琼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9年4月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盗窃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还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前科,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吴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吴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被告人吴某退赔被害人五部手机。
[编辑:牛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