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雁)今年以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澄迈县实际,注重“四个强化”,多举措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用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强化案件信息研判 把握规律确定主攻方向
澄迈检察院全面梳理汇总2019年以来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细致分析案件特点和趋势,深刻剖析案件发生原因及其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深入查找相关单位管理漏洞,积极撰写了《性侵未成年案件高发的原因分析及应对策略》调研文章,深入研究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犯罪特点,用数据分析方法对案件数据进行概括总结。同时,结合办案实际,对预防与救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工作针对性 “检察院+教育部门、学校、社会”四方共同推进落实
澄迈检察院非常注重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会专业力量形成协同共进机制,向教育部门通报案件分析调研情况,共同配合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同时,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作用,将涉未成年人性侵典型案例制作成PPT,以座谈会形式向学校通报,提出明确的改进和防范建议;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澄迈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云林带领未检干警走进课堂,讲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护能力;与海南三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澄迈县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观护帮教服务协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帮教、犯罪预防工作交由该服务中心承担,不断提高未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强化明察暗访 消除未成年人受侵害隐患
澄迈检察院采取不打招呼、临时抽查的方式,对澄迈县中小学校进行明察暗访,从“一号检察建议传达知晓情况”、“开展法治教育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学校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及报告情况”等6个方面共32个细项进行检查。
目前,澄迈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走访了澄迈县长安中学、山口中心学校、太平中心学校等8所学校,就2020年继续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认真听取各学校的意见建议,编制发放《未成年人防止性侵害宣传手册》1000余册,督促各学校签订《教职员工承诺书》,全力推进预防校园性侵工作,助力校园安全。
强化“一号检察建议”精神领会 案件办理显成效
澄迈检察院以办案为依托,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性侵案件3件4人,其中,猥亵儿童案2件2人,强奸案1件2人。这3起案件中,承办人在严格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做到从严从快打击,均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1件1人已判决,被告李某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澄迈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办案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承办人认真落实特殊检察制度,充分听取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办案中发现需要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的,积极予以落实。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