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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与市纪委联合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2019-02-25 10:14:4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唐慧慧 )2月21日上午,东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鸿光(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涉嫌受贿一案。当天的庭审现场,东方市纪委联合法院组织了13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到庭旁听。同时,邀请了东方电视台、法制时报进行全程报道。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王鸿光利用担任东方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王某平、周某人等16人在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收受上述16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1.379万元和18条软中华香烟、8瓶蓝带酒、一箱茅台酒、3箱“富裕老窖”牌白酒、1套圆形实木餐桌、1台苹果笔记本电脑等,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历时3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领导和干部纷纷表示感触颇深,大家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次“现身说法”,使大家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办案程序,更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身边的案例、直观的庭审活动给大家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敬畏法纪,谨慎用权,平安履职。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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