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罗佳 黄家仁)2月23日,三亚市公安局飞鹭支队队员扑灭一民房大火,获群众致谢。
飞鹭队员提水灭火
当日上午10时37分,河东路月川村内的一处民房突着大火,火势凶猛,黑烟弥漫。接到指令后,飞鹭月川中队队员符金照、甫力伟、林子超等3人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经现场屋主反映,该民房的房间多用于出租,失火房间因无人居住,平时就把它当作仓库使用存放床、被子、衣服等杂物。
3名队员在做好联系消防队员、疏散周边居民、寻找工具灭火等分工后,立即开始行动。由于该民房地处拆迁区域,消防设施简陋,加之不熟悉周边环境,未立刻寻找到消防器材,队员们便先用水桶盛满水对火势进行压制,但效果甚微。在周边群众的帮助下,飞鹭队员找到了灭火器,再次冲进火场灭火。
现场的浓烟令人呼吸困难,但队员们不畏险情,始终没有后退一步,百姓也纷纷加入灭火队伍中,警民共同联手“战斗”。经过半个小时的紧张扑救,大火终于被彻底扑灭。由于飞鹭队员及时灭火,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飞鹭队员随后将后续工作交由消防队员处理。
“多亏你们及时赶到灭火,火势才没有进一步蔓延,谢谢警察同志,非常感谢!”屋主向因救火而满身烟尘的飞鹭队员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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