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刘文豪)为进一步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毒品危害,增强防毒、拒毒、禁毒的自觉意识,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停贩卖毒品一案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某日,被告人王某停经陈某居介绍,在儋州市某娱乐会所旁的小卖部以1200元价格将一包毒品“K粉”贩卖给符某,后该毒品被多次转卖。毒品交易完成后,该案涉毒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K粉”中检出氟胺酮成分。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就指控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停进行质证,并作最后陈述。被告人王某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被告人王某停系服刑人员,此前其因贩卖毒品罪被其他法院判处刑罚,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其仍有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未予查处,遂诉至陵水法院。
陵水法院审理后对该案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停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与其前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8000元。
据悉,陵水法院高度重视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形成法律震慑,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筑牢禁毒防线,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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