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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法院迅速执结一起八旬老人赡养费纠纷案

2022-07-27 10:10:52  作者:余庆鹏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10

本网讯(余庆鹏)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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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是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养育了2个儿子,早期小儿子陈小外出打工,家中的土地就由大儿子陈大进行经营管理,老两口还拿出了当时所有的积蓄给陈大发展产业,陈大也信誓旦旦的表态,以后老两口生活中的一切费用,都由他来承担。几年后张某的老伴被诊断出了癌症,前前后后治疗花了十几万元,但陈大却并未兑现诺言,甚至连探视的时间都很少。张某气不过便将给陈大种植的土地收回,陈大也在亲友的见证写下了“放弃继承财产,不再赡养父母”的书面承诺。


后来张某的老伴过世,陈小为了方便照顾年迈的母亲也回到家中务农。但随着张某年纪越来越大,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医疗费用等相关开支也越来越多,张某希望陈大能承担部分的赡养责任,但陈大却以已经放弃继承财产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张某无奈将陈大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陈大每月支付300元的赡养费给张某,判决生效后,陈大一直未履行义务,张某向琼中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执行案件的刘法官考虑到赡养费纠纷的特殊性,为修复母子二人关系,维护家庭和谐,尽全力保障老人合法权益,刘法官积极与陈大沟通,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支付赡养费的法定义务。但陈大却说:“我都已经放弃继承财产了,当时那么多人在场我签的承诺书难道不管用吗?”


刘法官法理与情理并用,告知陈大:“放弃继承是你的权利,但赡养母亲却是你应承担的义务,不管你是否继承财产,赡养老人义务都免除不了,何况你自己也有一个儿子,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等你老了你又希望你的儿子如何对你呢?”终于,在刘法官的劝说下,陈大主动一次性支付张某拖欠了10个月的赡养费。


案子虽然执结了,但刘法官仍不放心,决定再实地走访张某和陈大,面对面化解双方的心结,在刘法官的劝解和见证下,陈大当场承诺以后每个月都会主动、按时给付母亲的赡养费,并且会经常抽空去探望张某。


琼中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对待抚养费、赡养费等家事执行案件,通过说服教育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和司法人文关怀,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介绍,赡养老人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的善举,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经济能力好或子女经济能力困难、有其他子女进行了赡养而予以免除,更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承担义务,并且赡养义务不仅仅是在物质、金钱方面的付出,还应当多关心、关爱老人,给予他们更多精神层面上的关怀。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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