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麦娟娟)3月5日上午,陵水县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陵水县英州镇治安联防队大队长林书孔、副大队长陈天冲受贿一案,二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纪委、武装部、联防队等多个岗位7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全程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林书孔、陈天冲分别利用其担任联防队大队长、副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在巡查违建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告人林书孔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45000元(以下币种同),被告人陈天冲单独或伙同林书孔收受贿赂共计615000元,其中600000元系由林书孔、陈天冲共同受贿所得。以上款项林书孔、陈天冲用于个人家庭开销、联防队日常开销,以及私分给联防队员。案发后,原英州镇联防队21名队员向陵水县监察委员会退还部分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58800元。林书孔、陈天冲至庭审前尚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林书孔、陈天冲及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观摩,是今年以来陵水县纪委第4次组织党员干部旁听陵水县法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均是与涉案领域相关行业或者相近职能的岗位人员。开展以案说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有助于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法纪法规意识,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陵水法院也将继续秉持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坚决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助力陵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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