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林妮乐)近日,陵水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朝发出拘留决定书,并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陵水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朝进行强制拘留
据了解,申请人卢某丰与被执行人王某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朝拖欠卢某丰案款122700元,因王某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卢某丰于1月5日向陵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按照法律程序对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希望通过强制措施使王某朝主动履行义务,而王某朝却无视法律威严,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月26日上午,该案承办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共10人前往王某朝的居住地,发现王某朝并未在家中。当执行干警们返回到本号镇时,发现王某朝正在一水吧里与友人喝茶,执行干警们立即对王某朝进行控制,询问其是否能够偿还欠款,王某朝表示其无能力偿还,承办法官当即宣读拘留决定书,将王某朝进行拘留。
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刻不容缓,步履维艰,但法官干警们从未停下前进的脚步,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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