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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金额150万元 乐东法院“隔空”执结一起涉农信社大标的案件

2022-09-05 09:48:17  作者:黄其高 黄桦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270

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黄桦)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岗位勇挑重担,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行工作。近日,乐东法院执行局“隔空”执结一起涉农信社大标的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50万元,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乐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张某、赵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9月申请人向被执行人张某发放贷款150万元。贷款发放后,被执行人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经审理,要求被执行人张某、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贷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乐东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的房产予以查封(轮候查封)。但被执行人张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罪被海南省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名下财产均被东方市公安局首封,已进入处置阶段。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对涉案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乐东法院依法向东方市公安局发出参与分配协助执行函。由于疫情期间,乐东县与东方市均实行全域静态管控,执行法官灵活发挥线上执行优势,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办案单位、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最终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案件利息的请求。


东方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将该案分配所得款150万元打入乐东法院执行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标的全部到位,该案的圆满执结也进一步推动了涉黑恶案件贷款清收的办理进程。乐东县农信社对法院克服疫情期间办案困难等诸多不利因素,采用“零接触”办案方式有效化解不良债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所做的贡献予以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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