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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一“老赖”借款不还玩躲猫猫 执行干警3次登门执结案款2.3万元

2019-04-01 15:24:52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范富霞 郑蓓蓓)3月29日下午,澄迈法院法官一行人第三次前往被告余某能的住址,执行其与陈某杰的借款纠纷一案,而被告余某能却再一次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据介绍,被执行人余某能分两次共向原告陈某杰借款共人民币23000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于2018年8月31日归还。因被执行人余某能到期未还款,申请执行人陈某杰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余某能向原告陈某杰支付借款本金23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近1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余某能仍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陈某杰遂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澄迈法院立案执行后,即向被执行人余某能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传票,责令其收到文书后五日内向本院报告其名下财产情况并到该院接受问询。同时依法查询其名下的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3块宅基地、1套房产、一辆比亚迪小轿车及少量存款。据此,法院判断被执行人余某能有履行能力。考虑到该案的执行标的包括利息仅24000余元,而其名下的财产价值较大,法院拟通过采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余某能到法院接受询问,但其均以各种理由逃避问询,执行干警二次前往其家里,也都是吃了“闭门羹”。但执行法官并不放弃,拟以“拒不报告财产”为由对其强制拘留,故本院执行干警及法警共10余人,第三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虽然再次吃了“闭门羹”,但是被执行人余某能通过其安装在房屋四周的摄像头及围观群众的谈论中,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态度,感受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感受到了生效判决绝非儿戏,不是想躲就能躲掉,拖一拖就可以赖掉的。遂于第二天主动将全部执行款项汇至法院执行案款账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澄迈法院表示,对于此种“老赖”行为,将依法通过各种强制手段促其履行法律职责,维护法律威严。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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