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本针锋相对的原告陈某与被告某会计服务公司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一场持续数月的劳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陈某于2022年10月入职被告某会计服务公司,负责行政、前台及人事等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但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金。2025年3月14日,该公司以陈某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接受调岗等为由,决定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并表示支付部分补偿。陈某对公司的决定不服,于2025年3月19日向海口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确认了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并裁决公司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金。陈某不服仲裁裁决,认为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向其支付赔偿金,遂向美兰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2025年10月23日,案件在美兰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围绕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补偿金计算标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陈某坚持认为公司解除合同行为违法,公司则称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虽双方在庭审中均表达了调解意愿,但方案所涉补偿金额分歧较大,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抓紧时机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秉持着公正、中立的原则,法官耐心地为双方剖析案情、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公司细致分析其在用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引导其主动承担应尽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同陈某进行推心置腹的沟通,帮助其客观评估诉讼风险,权衡利弊,寻求务实、公平的解决方案。2025年10月28日,僵局终得破解,双方共同确认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补偿金的支付数额,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陈飞 邱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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