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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一村民小组组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一审获刑三年

2019-11-29 17:47:45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蔡金霖)11月25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庭审现场
  据了解, 6月2日上午,被告人陈某通过所在的村微信群收到福田村入村路段正在修路的消息后,立即赶至施工现场,看到正在施工的搅拌车后爬至主驾驶位,以施工项目占用其村落集体土地为由让司机立刻停工,随即组织陆续到场的所在村民小组村民20余人一起阻拦海南金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法施工。闻讯到场的村委会及文城镇等领导干部多次劝阻,被告人陈某仍不听劝执意继续阻拦施工,后被文昌市公安局民警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当天下午16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派出所做完笔录离开后,在微信群中发送“大家明天都出来,坚决不让他们施工”的语音消息煽动村民闹事。
  
  6月3日早上,被告人陈某继续在微信群中发送鼓动村民阻拦施工的信息,还指示村出纳取钱发给参与阻拦的村民,以提高村民积极性。在接到福田村仍在施工修路的消息后,被告人陈某又立即开车赶至施工现场并将其小车停在施工路段阻拦搅拌车通行,在看到到场阻拦施工的村民不多时,被告人陈某又在微信群中发送消息纠集约20余名村民到场。村民到场后,被告人陈某便组织村民通过阻挡工人干活、在施工道路站立,用摩托车、电动车阻拦工程车进场等方式阻拦施工,并有计划地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指挥在现场时间较久的村民先回去休息,换一下批村民。
  
  6月2日至3日期间,因被告人陈某等人的阻拦行为,致使福田村入口段工程被迫停工,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6月2日阻工时间4个小时,6月3日阻工时间长达6个小时,致使搅拌车内混凝土因滞留时间过长无法使用,经文昌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滞留后损失的混凝土的直接损失价格为30720元。
  
  此外,被告人陈某因带领村民阻拦交通厅村村通工程项目施工,经镇政府、村委会相关干部多次劝告无效后,于6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作为村民小组组长,煽动、纠集、组织村民20余人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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